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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现状,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服务指南_重复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网络

疫情现状,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服务指南_重复

(疫情现状,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服务指南_重复)

  根据本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要求,自6月1日起上海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有序恢复对外服务窗口,为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等待时间,请提前致电预约,错峰办理。窗口接待恢复情况公告如下:

  线下办事须知

  1、线下业务办理采取预约服务模式,办事人员可通过业务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2、办事人员来到业务大厅,须同时具备“随申码”呈绿色、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等条件,并通过“数字哨兵”或“场所码”现场核验。无智能手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业务大厅采取限流措施,如遇大厅内人数达上限,请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在缓冲等候区保持“2米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敬请配合。

  4、进入业务大厅的办事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候区域座位采取间隔就坐。业务办理完成后由出口尽快离场,请勿逗留。

  5、办事人员请及时关注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友情提示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倡办事人员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居住证积分业务

  继续推行邮件申请受理方式,具体业务如下:

  1、积分续办: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如需补充材料,请根据续办审核意见将所需材料发至专属邮箱:。

  2、积分新办:居住证积分系统单位申请上报成功后,将申请所需材料发至专属邮箱:。

  3、积分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有效期内变更住址或工作单位等业务:可将申请所需材料发至专属邮箱:。

  4、申请积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发至专属邮箱:。

  (1)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信网:

  (2)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网:

  邮件办理业务小提示

  1.相关居住证积分业务所需材料请登陆网址点击“办事指南”查询。

  2.上传材料请务必保证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或拍照(每张材料不得超过2M,格式为PDF或JPG),并保证材料的完整性、清晰性,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排列,不重复、不缺页。

  3.请按一个申请人发送一个邮件,请勿一个邮件内包含多人材料。邮件名称格式如下:单位名、申请人名、业务类型(积分新办、企业注册、个人(或单位)密码重置、变更信息、增加随员、注销)。

  4.除第一次发送新邮件外,每次邮件往返请以“回复”的形式进行发送,避免材料信息遗漏。

  一网通办落户业务

  目前,一网通办所有人才落户业务事项已实现网上预审,可登陆网址:

  根据选择的落户类型(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居住证申办常住户口、夫妻分居解困),按系统内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经工作单位审核上报后,等待预受理结果。

  已经通过网上预审且档案核实完成的,可通过相应受理窗口的业务预约电话预约提交书面材料时间(涉及个税、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请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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