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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居转户等一系列解答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网络

人才引进、居转户等一系列解答

(人才引进、居转户等一系列解答)

  问:请问人才引进退休返聘人员,有聘用合同的,能否办理随调?

  答:退休返聘人员不能办理随调。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后可作为随迁进沪(只调动户口,退休相关待遇仍在原户籍地享受)。

  问:以中级会计师条件申请居住户,换单位以后会计从业证没有变更新单位,还是挂靠在原来单位,申请时会有影响吗?

  答:需要把会计从业证变更到新单位后再行申报居转户。

  问:以中级工程师申请居转户,调了单位有几个月没有缴税,能否申请居转户?

  答:中级职称申请居转户,按政策规定,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调单位期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就没有个税,相应持证月份不计入累计时间。

  问:我给单位员工在网上提交积分续办申请,有些员工提示可以网签,但有些没有提示网签,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系统会根据申报人情况做出判断,确定网上或者现场递交申请表。

  问:你好,之前公司为我办理居转户,档案从我户籍地已调至上海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我正处于公示中,那么是否以后我的档案都一直保管在你们浦东人才呢?

  答:当您落户上海之后,如果单位具有档案保管资质,可将档案转递至单位保管,若单位没有档案保管资质,为便于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劳动手册/享受本市就业相关政策,出于就近管理/便捷服务的考虑,故将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转递至户口所属就业促进中心。

  问:我去年十月份由单位提交材料申请了居住证积分并获得了审批,为何今年4月份积分就过期了,不是一年有效期吗?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积分有效期)规定: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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