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流程

栏目导航
上海居住证栏目

门槛拟由100分调为150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明起征求意见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布日期:2022-12-23 来源:网络

门槛拟由100分调为150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明起征求意见

(门槛拟由100分调为150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明起征求意见)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郭思琦通讯员来穗宣

  6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获悉,《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将于6月9日至18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指标体系和排名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据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21年底印发实施的《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1号)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亟需修订。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结合广州市人口发展的新趋势,在梳理总结历年积分制入户实施成效基础上,先后开展线上问卷调查、走访调研、部门意见征集、风险评估,使政策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让更多在广州市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来穗人员入户广州,促进来穗人员积极参与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积分入户门槛由100分调整为150分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后,来穗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原入户申请条件的“总积分满100分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在当前的积分指标体系下分值偏低,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计算。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统计了原指标体系下积分为“90—110”区间的申请人当前得分情况,并对往年积分制入户部分人员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测算新指标体系下入户申请条件分值设置在157分左右较为合理。为进一步扩大积分制入户受益范围,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门槛,设置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分值为总积分150分。

  变化二:指标体系更加精简提升了基础指标的分值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附件的指标体系表名称修改为“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并依照相关规定,从原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采用部分指标用于积分制入户,不再直接使用全部指标。

  据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调整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要求广州精简落户积分项目,政策指向明确。二是经与国内北京、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类似政策对比,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项相对较多。三是积分制入户与积分制入学、住房保障政策定位不同,国内各大城市均没有采用同一指标的情况,有必要对各项政策进行区分。四是根据线上问卷调研情况,超过半数来穗人员建议简化现有的积分项目。

  采用部分指标用于积分制入户的做法既落实了国家、省相关规定,又回应了来穗人员“精简积分项目”的现实需求,同时简化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分数的指标,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记者对比2020年出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1号)和本次《征求意见稿》发现,原来积分入户的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四个指标组成。而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将文化程度纳入了指标,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年龄三个指标组成。且《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基础指标的分值,例如: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由原来的每满1年计3分提升为每满1年计8分;合法产权住所由原来的计10分调整为计20分。此外,在指标中,《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有的技术能力指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不再进行计分。

  2020年出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1号)中规定的基础指标内容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基础指标内容

  变化三:排名规则有变!仅将三项基础指标的分值纳入排名序列

  《征求意见稿》明确,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将按基础指标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这改变了原来将所有指标所得分值纳入排名序列的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只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年龄三项指标所得分值进入排名序列。

  据介绍,本次调整主要目的是落实近期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的要求,明确积分制入户的政策定位,让更多在广州长期稳定居住、长期稳定就业的群体从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广州市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向40岁以下年轻群体适当倾斜。具体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年龄指标由原来的18-30岁计30分、31-40岁计20分、41-45岁计10分调整为18—40周岁(含40周岁)计30分、4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2分。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来穗人员入户材料造假行为的惩戒措施在《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中已有统一规定,本次《征求意见稿》对该项表述进行简化。具体工作将依照相关规定实施,暂无改变。

  新闻加点料:市民可通过这些途径反馈意见

  1、市民可通过以下网站详细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网址:

  2、意见公开征求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6月18日。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来穗人员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6月9日至6月1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47-1二楼,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服务促进处“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

  此稿是公开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审定。

  编辑:吴方舟

  来源:金羊网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