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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6 来源:网络

2021年上海市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21年上海市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等13个地区2021年度储备人才队伍中,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1年在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等13个地区2021年度储备人才队伍中,定向选调2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定向选调职位为各地区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已被纳入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等13个地区2021年度储备人才队伍,并由区委组织部推荐参加定向选调;

  

(七)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八)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九)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十)毕业院校需在附件高校名单范围内。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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