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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2022再添新政!上海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落户!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网络

上海落户2022再添新政!上海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落户!

(上海落户2022再添新政!上海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落户!)

  

  

上海落户政策对海外留学放宽不到一个月,6月28号印发最新的关于《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结业生进沪作业作业的通知》公告中又释放了重磅的落户方针!2022年应届生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上海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落户!具体细则赶快往下看!

  

  

据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信息,6月28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通知》明确,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21年保持一致。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

  

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

  

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应届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博士

  

任意学校

  

硕士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

  

上海高校任意高校毕业

  

上海各研究所

  

本科

  

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且在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

  

(上海应届生落户学历条件对应表)

  

1.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2.硕士、研究生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3.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相关阅读:上海双一流大学名单(2022最新),这些应届生毕业直接落户上海

  

政策解读:

  

1.与去年的政策相比,今年增加了两条“在沪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2.双一流的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直接落户。

  

其他学历背景的应届生要打分落户,需达到72分。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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