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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人才(团队)引进奖励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25 来源:网络

宝安区人才(团队)引进奖励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宝安区人才(团队)引进奖励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宝安区对成功为我区引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区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团队”、“凤凰团队”的企业、园区、人才中介组织等,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

  对象:企业、园区、人才中介组织等

  条件:

  1.为宝安区引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区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团队”、“凤凰团队”(引进人才需从深圳市以外引进,引进本市其他区人才不列入奖励范围)的单位

  2.所引进的人才(团队)在宝安区工作满半年以上。

  政策待遇

  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深圳市杰出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

  2.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给予40万奖励。

  3.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给予30万元奖励。

  4.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给予5万元奖励。

  5.宝安区高层次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

  6.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给予40万元奖励。

  7.深圳市“孔雀团队”,给予30万元奖励。

  8.宝安区“凤凰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以上引才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奖励原则进行,只能由1个单位申报。

  申请材料

  1.《宝安区人才(团队)引进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园区运营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的营业执照

  3.新引进高端人才(团队)介绍材料

  4.新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人才(团队)的认定证明

  5.新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

  6.园区或中介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招聘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不需提供)

  7.新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自入职之日起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材料1须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2-7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或验原件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份合订成册后须盖骑缝章。

  办理地址

  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室553室

  电话:

  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2.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区人力资源局对拟奖励项目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5.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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