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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20 来源:网络

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21-07-03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面向,大学毕业生和人才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申请条件

  

(1)2016年3月22日后,申请人将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申请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聘启事、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录取通知书或留学生报到行政引进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领取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的租金和生活津贴,除大鹏新区;外,未申请或领取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金生活津贴

  

(3)申请人自人才引进之日起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无跨地区调动,且仍在职。如果您申请续保,您将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不少于24个月的社保(不包括逾期缴纳)。而且两年内没有跨地区调动,他还在任;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上一年度大鹏新区认定的重点企业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单位,且社保关系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的,视同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四)申请人服务的单位必须是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单位;

  

(五)申请人是非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申请人应当自出具介绍信审核文件之日起2年内,申请配套的租金和生活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配套租金和生活津贴的资格。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匹配租金和生活津贴处理条件

  

申请材料

  

1.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及生活补贴申请表

  

2.社保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时至申请新区配套租房、生活补贴时的社保缴费记录

  

3.申请人与在大鹏新区合法注册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三方协议

  

4.申请人的金融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6、引进审核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聘通知书、博士后录取通知书等。)

  

7.申请人的身份证

  

8.申请人已取得证明材料(银行流水账户等))用于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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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或单位经理登录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申请人向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也支持向窗口邮寄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对在线电子材料无误后当场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新区在下个月组织人事局对上月的材料进行总结和审核。

  

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由窗口人员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35个工作日)

  

4、审批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10个工作日)

  

审批不通过的及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通过网站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于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人。(不计入承诺时限)

  

5、办结

  

审批通过后,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按批次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和申请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送达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且异议不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至指定银行账户。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网上办理流程(附办理入口)

  

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位置指引:公交指引:乘坐818路、833路、E11路、H92到大鹏车站下,沿着岁宝百货一直走600米左右,再右转200米到。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向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新区组织人事局次月对上月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由窗口人员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35个工作日)

  

4.审批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10个工作日)

  

审批不通过的及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通过网站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于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人。(不计入承诺时限)

  

5.办结

  

审批通过后,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按批次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和申请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送达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且异议不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至指定银行账户。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窗口办理指南

  

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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