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26 来源:网络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深圳人才引进政策2022最新版)
- 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新政发布,博士补贴提升至10万
- 2022年深圳各类人才引进政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 2022年深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 2022年深圳入户人才引进政策稀缺工种
- 2022年深圳引进硕士学位人才补贴政策
- 2022年深圳孔雀计划申请条件政策(abc类人才奖励补贴金额)
- 2022年深圳在职人才引进落户体检指南!
- 2020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及生活补贴标准
- 机会来了!2021年巨野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2018最新深圳人才引进入户流程
- 2021年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个人申办点在哪里?
- 2020年深圳新引进人才补贴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 2021年深圳人才引进流程落户条件
- 2022年深圳深圳新进人才引进市级补贴(各类学历人员补贴标准)
- 2022年入深圳户口需要什么(2022年在职人才引进入户深圳办理流程(指南))
- 2017年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如何办理?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 2022年深圳人才引进落户需要调档案吗
- 中介办理深户要多少钱人才引进政策秒批
- 2022年深圳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说明
-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 深圳积分落户专科加多少分?(大专积分入户深圳是多少分)
-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咨询电话一览
-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指南
- 深圳居住证过期后怎么续期
- 深圳居住证过期后怎么续签
- 深圳积分多少分可以落户,大专入深户需要什么条件
- 深圳积分制入户,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入深圳户口
- 深圳居住证过期可以续签吗
-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9月1号取消!
- 2017年往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深圳需条件是什么?
- (深圳)新引进人才补贴
-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学籍档案吗
- 深圳居住证入户的话会带来哪些优势?
- 小孩深圳入户政策2021人才引进落户学历要求
- 深圳租房有补贴,本科1.5万
- 海归深圳落户政策2019(深圳海归人才引进政策2020)
- 深圳将对境外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实行15%封顶政策
- 如何选择正确的深户人才引进方法,不管你是否新手!
- 省内异地户籍居民 今起可在深圳换证
- 留学5年花140万,回国月薪4500,父母很受伤:海归变海废?
- 2022年应届生落户上海变简单了,可直接落户上海!
- 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
- 上海居转户不通过还可以申请积分吗
- 2021年人才引进新政策 怎样才能顺利落户上海呢
- 上海居转户VOL.85 | “失败了,但没完全失败”上海落户案例五则
- 上海发布!2021年上海居转户中级职称清单
- 上海居转户是人事交材料吗
- @区内企业,不具备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资质怎么办?快来了解该项政策
- 2022年外地户口的小孩,怎么才能在上海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