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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住证综合管理

栏目:深圳居住证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31 来源:网络

深圳市居住证综合管理

(深圳市居住证综合管理)

  办理条件1、已满16周岁并在市居住30天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发给《深圳市居住证》:(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5)此外,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2、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后符合《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之一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申请直接转为《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后,持再次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以通过系统自动恢复相关的使用功能。办理材料1、《深圳居住证申请表》。2、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4、其他相关材料:(1)以从业为条件申请办理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合法注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为申请人办理就业登记并购买,并在《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办或类型转换申请。(2)以拥有物业为条件提出申请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为条件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发给人才类居住证、海外人才类居住证。(办理详情参考附件)(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为条件提出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5)以学习为条件提出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办学机构可以在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申请《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报子系统》录入账号,集中录入申报申请人信息。(6)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20至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还应提交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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