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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非深户医保福利报销还有这些! 但希望你们永远用不上!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2-0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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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非深户医保福利报销还有这些! 但希望你们永远用不上!

(深户非深户医保福利报销还有这些! 但希望你们永远用不上!)

  原标题:深户非深户医保福利报销还有这些!但希望你们永远用不上!

  小编有话说:深圳没有药神,但是有各种暖心的救助政策,看完赶快告诉身边的小伙伴吧,关于医疗救助、医保报销,大家一定要了解,但小编希望你一辈子都用不到这些!

  医保报销

  一档医保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一档参保人有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一)口腔科治疗费用;

  (二)康复理疗费用;

  (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在门诊大病待遇方面,一档参保人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至90%。

  在住院待遇方面,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一档参保人还能享受这些待遇

  一档参保人有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待遇,即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超过的部分可以到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的非处方药,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二档、三档参保人无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待遇。

  当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补医疗费用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支付80%)。二档、三档参保人没有此项待遇。

  一档参保人享有体检补贴,二档、三档参保人没有此项待遇。

  二档医保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二档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在门诊大病待遇方面,二档参保人是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至90%。

  在住院待遇方面,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三档医保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三档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在门诊大病待遇方面,三档参保人是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60%至90%。

  在住院待遇方面,三档参保人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市外医院住院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重疾险报销

  门诊报销

  使用条件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其他报销费用可咨询医生)

  报销比例

  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办理流程

  市民需要到定点医疗医院找到专门管理重疾险的专科医生,并且在他的协助下填写申请表后,到社保局的平安窗口提交申请表办理,3个工作日会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条件的将会开通该服务,下次就医时即可使用

  住院报销办理条件

  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

  报销比例

  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院住院就诊,达到待遇赔付标准的,出院结算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

  摘自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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