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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非深户,可以在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吗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0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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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非深户,可以在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吗

(离职后,非深户,可以在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吗)

  去职后,员工的的处置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事实上情况有差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询问一下:

  1、转移手续《关于城镇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限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手续,到目前所在地的经办组织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组织提议转进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置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能够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能够跟随转移划转。而根据《暂行办法》的限定,当劳动者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工人基本。新就业地社保经办组织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组织解决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组织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及这两种保险隶属“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转移《》限定,城镇公司事业单位成建制跨兼顾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兼顾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解决手续,任职工人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组织解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组织出具工人参保及交费情况证明,工人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组织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本。失业人员领取期间在本省内跨兼顾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组织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工人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组织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准则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本。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组织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本,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本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组织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异处只能一次性提取按限定,个人到外省工作,如果他在外省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账户,那么他就能够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解决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进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手续给在原寓居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解决。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分别,具体请询问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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