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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深圳终于有了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本月20日起接受缴存等业务,缴存比例为5%-20%,贷款要到明年上半年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3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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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深圳终于有了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本月20日起接受缴存等业务,缴存比例为5%-20%,贷款要到明年上半年

(今天起,深圳终于有了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本月20日起接受缴存等业务,缴存比例为5%-20%,贷款要到明年上半年)

今天起,深圳终于有了公积金

  南都讯记者徐维强今天起,深圳终于可以告别“全国最后一个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的历史。在经历了两个月的征求意见之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今天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服务热线进行试运行,本月20日起正式接受办理缴存等业务,但提取和贷款业务将在明年上半年展开。

  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通气会,对一些热点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

  公积金制度只覆盖在职职工

  长期以来,深圳市民无法像其他城市一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深圳18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空白,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1992年深圳就已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而且缴存职工不能享受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此次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全面建立和实施。

  但根据新的暂行办法,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由于缴存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员工也不可以自愿放弃缴交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表示,公积金制度不设深户和非深户的户籍限制,户籍不在本市、社保与医保均不在本地,不在本地购房,但是属于本地企业的正式员工,单位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的覆盖范围是在职职工,而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将无法享受这一制度。

  最低缴存比例为5%

  根据暂行办法,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缴存比例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中心表示,深圳市的暂行办法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下限拟定最低缴存比例,主要是考虑在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初期,需要给单位一个逐步认识、适应和消化的过程,而按照该缴存比例确定下限,有利于扩大缴存覆盖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公积金中心可以结合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研究适当调高缴存比例。

  异地公积金可转入深圳

  此前,不少驻深单位都为员工在广州交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表示,在国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调入深圳工作且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将其在其他城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在深圳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离开深圳市的,如符合销户提取的条件,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考虑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利率较低,为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中享受政策优惠的相对公平,对于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包括大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户籍职工),《暂行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销户提取时,可以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标准由公积金中心拟订后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施行。

  贷款将在明年上半年推出

  从今天起,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及服务热线开始试运行,市民可访问该中心网站或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查询。而从本月20日起,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也将开放,接受办理业务。但目前仅为公积金缴存业务,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购第二套房等问题,公积金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政策正在拟订中,具体政策以2011年上半年发布的贷款实施政策规定的内容为准,但贷款利率也将执行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公积金中心提醒市民,违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已被公积金中心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信息可以纳入我市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热点问答

  异地公司可为驻深人员缴存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和新调入的职工何时开始缴存?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是否单位自己确定就可以了,如果和员工本人认为的不一致怎么办?公积金中心对某个具体单位某位员工的缴存基数如何核定?

  缴存基数由单位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确定。如果单位与职工在缴存基数上出现分歧,单位有责任与职工协商解决。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规定规范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缴存基数。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异地对公账户,能否扣款?异地公司派驻在深圳的人员,由于公司财务制度限制,不能在深圳开立账户,如何扣款?

  异地公司可为其派驻在深圳的人员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存公积金。异地对公账户,目前不能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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