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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否跨地区转入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8-1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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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否跨地区转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否跨地区转入)

(图片来自网络)

  (图片来自网络)

  日前,家住平城区惠民里社区的孙女士(130****9715)致电本报咨询,她在同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房产手续,户籍也从朔州市应县迁移至平城区。她之前在应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想了解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否转移过来?如何办理?

  记者从平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或关系转移分两种情况:

  第一,平城区范围内,待遇领取期间户籍发生变更,在街道登记即可;缴费期间户籍发生变更,需到社保中心登记领表,再到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审核盖章,最后带登记表及户口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变更。

  第二,跨地区办理关系转移,缴费期间户籍发生变更,需到户籍转入地所在的社保中心办理接收函、转入申请表,再到转入地街道、社区盖章,之后到转出地(村、乡、县)盖章,最后到社保中心待转移金额到账后办理转入即可;待遇领取期间户籍发生变更后,不能办理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只能在原籍继续领取养老金。

  本报记者孙露

  责任编辑:刘慧敏_DT04(网易大同)

  原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否跨地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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