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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专用章.doc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1-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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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专用章.doc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专用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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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专用章

  篇一:无锡没有毕业生接收函,人事服务中心会接受我的档案吗

  学校根据同学给的三方协议给大家制作报到证,三方协议底部中间的框里要不要盖章?解决方案1:如果你的单位有人事接收权,就可以直接盖他们“人事接收权”的章;解决方案2: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没章盖,就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单位所

  在地的人力资源局盖章;

  解决方案3:不能在三方协议上盖章,就需要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局签发的“接收函”。以下是详细案例,大家可以研究一下。重点说明“②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如图),先要了解一下“人事接收权”。

  什么是“人事接收权”?

  答:人事接收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

  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接收权,在政府

  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

  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

  心(人才市场)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可以较方便的帮助毕业生解决档案接收和户口挂靠问题,只需

  在三方就业协议上签盖公章就可以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如下图:见甲方公章处,“广州卷烟二厂南海生产部”是具体的用人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是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该例子中,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人事接收权的单

  位,有权接收和管理个人档案,所以不需要另外到人事局(或当地人才市场)出具“人事接

  收函”。又如下图中“佛山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主管“广东省邮政储蓄银行”的签字盖章。有些用人单位本身就具备人事接收权,不需要上级主管单位签章,如下图中的“中国工

  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所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

  章”处不需要盖章。(注意,有些银行的“广州分行”并非只是管辖广州这个地级市的业务,

  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实际上管辖了中国华南地区好几个省的银行业务的,因为央行在

  全国只设了九大分行来分管不同的片区,这与广州军区比广东省军区的级别要高是相类似的。)以上是有人事接收函的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的样式,他们(毕业生)都可以直接

  把户口和档案落到工作单位,不需要再去开具“人事接收函”。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与用人单

  位签订三方协议,把三方协议送回学院、学校盖章,等待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持

  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其它具体的落户手续,其单位会有专人

  负责跟进的,毕业生是很省事的。篇三: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五、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转档说明】

  1、毕业生档案材料一般包括:高中阶段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资料袋等。大学阶段材料,如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白

  色联)、体检表、党团材料、其它材料等。

  2、转移档案的时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时凡就业手续齐全的,学校于每年7月底集中办理转移档案

  的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就业手续才齐全的,学校每年8月至12月每月为毕业生办

  理转移档案手续两次,时间为每月12日和27日。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年份年底还未能就业的,学校按待业记录,并于次年1月将毕业生档

  案转移至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应届毕业生拟将个人档案留存学校两年或是委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两

  年的,按相关规定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2、转移档案要求:

  毕业生档案一般为机要转递或是管档机构专人提取,不可邮寄或个人携带。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必须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资格。

  3、其他规定:

  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毕业生,其单

  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学校可予以直接转档;否则档案将转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经上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委托管

  理的,档案转到中心,否则档案按规定转生源所在地。已落实外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档

  案则转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其它情况下的毕业生档案转移,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转档手续。

  一、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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