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入户深圳_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全文(2022版)发布时间:2022-01-15 16:46:41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0-26 来源:网络
(人才入户深圳_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全文(2022版)发布时间:2022-01-15 16:46:41)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服务,引进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深圳工作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8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22〕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第四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毕业生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第六条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用人单位应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业务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在网上申报信息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转交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应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申报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毕业生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等手续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第八条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22深圳在职人才入户官网预约流程图解
第九条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到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不符合毕业生接收条件或者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毕业生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毕业生本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毕业生引进的;
(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毕业生引进的;
(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毕业生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毕业生引进手续,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曾因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被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并限制申办人才引进业务的,需在限制期满后方可重新申办本市毕业生引进业务。
第十四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毕业生引进业务中实行经办负责制,违反本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经批准聘任(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市外户籍毕业生,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业务指南等,确保毕业生引进工作有序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3号)同时废止。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 发钱啦!深圳补贴应届生每人3000元,一次性到账!
- 深圳人社局官网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测评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
- 深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怎么打印
- 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的条件?
- 应届毕业生落户深圳?
- 留学期间缴纳社保影响考深圳教师编制时的应届生身份吗?
- 深圳应届生补贴(2022年深圳应届生补贴)
- 深圳大学就业怎么样?毕业生都去哪儿了?
- 香港户籍初中毕业能上公办学校?
- 网友吐槽:应届毕业生千万不要去深圳,一座渣男风格的城市?
- 深圳积分查询管网,应届毕业生入深户指标卡申请
- 深圳市应届毕业生入户秒批落户秒批是真的吗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转户口积分查询
- 深户入户条件应届毕业生_深户入户条件应届毕业生
- 应届生入深户不需要体检人才引进落户代办
- 入户深圳深圳市2022应届生入户申报材料
- 2022深圳应届生深圳落户新政策
- 深圳落户政策2022应届生
- 外来人口入户深圳,深户有什么用
- 深圳入户考证,应届生入深户的流程
- 2022年深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深圳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深圳市研究生创业补贴政策
- 非深户退休金比深户少吗
- 非深户销户提取公积金 有哪些流程和手续?
- 非深户社保如何转深户社保?
-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贷
- 最高63.6%,最低4%,城乡医保不同区域报销比例相差大
- 深圳该如何补交社保?
- 社保跨省迁移待遇有何影响?这些典型问题回应来了
- 一般公司买社保几档(公司买的社保一般是几档)
- 深圳旧居住证即将作废,快速换领新证必看!
- 深圳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你的社保会“上涨”吗
- 坪山应届毕业生深圳落户有补贴公示
- 深圳租房换房后居住证怎么签注
- 大学毕业生档案户口挂靠深圳人才市场中心区分部的流程指南.doc
- 深圳核准类和积分类入户意见采纳情况解读,部分积分分值会调整!
- 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编制发布办法》的通知
- 深户现在每月最基本退休金多少钱
- 深圳应届生落户 已经交过社保 但在准备落户过程中社保断缴了会影响落户嘛?
- 毕业落户深圳办理流程
- 2019上海积分落户:专升本提升学历选择自考还是成人高考好?
- 企业为什么会拖着应届生三方不给签?
- 重磅!上海2020年应届生落户政策发布!部分高校本硕博直接落户!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要求
- 上海居转户系统
- 上海居转户落户子女随迁需如何办理?
- 2022上海落户细则_上海居转户初审需要多长时间
- 上海张江居转户等待受理
- 上海市研究生期间缴纳过社保,还符合应届生上海落户条件么?
- 这些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全职可直接落户!上海出台人才特殊支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