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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硕士、博士生落户郑州 每月最高可领1500元生活补贴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网络

本科、硕士、博士生落户郑州 每月最高可领1500元生活补贴

(本科、硕士、博士生落户郑州 每月最高可领1500元生活补贴)

  中原网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到202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万名。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事业单位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大力开展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大学本科生落户郑州,三年内每人每月可领500元生活补贴

  为着眼培养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后备人才队伍,我市将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

  今后,我市对新引进落户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3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将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10万元创业奖励。

  我市还将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3万~10万元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

  吸引归国留学生来郑创新创业

  该计划将依托我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依托欧美同学会、中国创客领袖大会、美中药协年会等主题峰会,吸引各类国际组织、学术论坛落户郑州。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外籍人才融入郑州培训计划,对长期在郑外籍人才进行社会融入学习培训。

  引进人才也有奖励,最高重奖50万元

  如何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意见》都一一有了明确规定。

  建立院士工作站

  给予最高百万元资助

  我市明确,将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坚持以用为本,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技术指导、培训咨询、项目合作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院士工作站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对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到2020年,各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00家。

  引进人才也有奖励

  最高重奖50万元

  我市将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引才途径。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充分发挥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引才聚才作用,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中介组织,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引才主打“乡情牌”,海外人才工作站最高可奖10万元

  立足河南人口大省资源优势,把握人才流动规律,我市将开展“豫才聚郑”行动。

  建立海内外豫籍重点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在外豫籍人才对接,吸引来郑创新创业。对在相关领域有重大影响力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豫籍人才授予“郑州人才特使”,宣传推介郑州发展优势和引才政策。开展“智汇郑州”海外行、城市行、高校行等人才对接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依托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企业驻外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创新创业渠道。对经过考核成效显著的人才工作站,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

  市财政最高补贴200万元

  同时,我市还将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财政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3年内的初创企业,按照不超过50%、最高10万元的标准,对入驻创新创业载体产生的场租进行补贴。

  鼓励综合体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商及运营团队。每年对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公共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考核,经评审认定,给予优秀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30万~5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贴。对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市、开发区、县(市)区每年按其税收贡献给予奖励支持。

  新获批各类研发平台

  最高奖励50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全力打造研发型聚才平台。将实施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积极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科研资源,主动对接中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央企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在郑设立分支机构,共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企业、郑州大学等驻郑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国内外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吸引集聚国内外理工类杰出人才来郑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各类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贴。

  奖项多多:英才奖、友谊奖、伯乐奖

  营造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意见》出台了众多鼓励措施。

  让科技人员得实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最高可全额奖

  我市明确,将增加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建立专利技术成果应用长效机制。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务的事业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

  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单个产品奖励最高达千万元

  我市将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对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研发生产的,经国家、省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省、市创新产品目录。

  “英才奖”“友谊奖”“伯乐奖”,让人才更有获得感

  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颁发“商都英才奖”,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颁发“商都友谊奖”。对引才工作成效显著的人才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市有关部门,颁发“商都伯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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