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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政、居住证业务温馨提示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7 来源:网络

办理户政、居住证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户政、居住证业务温馨提示)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尽量减少公共场所聚集,深圳户政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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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除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及临时身份证办理等急事急办业务外,其他非紧急业务建议延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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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持有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证件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待国家解除疫情防控措施后,我市公安机关将正常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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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取得2019年积分入户指标的市民落户截止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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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全流程网办,无需前往办事窗口:

  途径一:微信(“深圳居住证”“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途径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深圳市公安局官网

  途径三:手机app(“i深圳”手机app,暂不支持居住证补换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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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期,如确需要办理各类业务,建议您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或“i深圳”App网上办理,邮寄到家。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全市户政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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