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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派发“人才大红包” 本科生一次性房补1.5万元

栏目:大专本科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24 来源:网络

深圳派发“人才大红包” 本科生一次性房补1.5万元

(深圳派发“人才大红包” 本科生一次性房补1.5万元)

  去年以来,深圳房价高涨,吓跑了不少人才。求才若渴的深圳近日使出“大招”,用“丰厚红包”和十足诚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3月18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深圳发展最大的财富”,并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三大政策。据悉,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有81条,其中重点突出人才补贴问题,取消了对公租房申请人的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深圳对新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统称为新引进人才。据悉,《措施》将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均是过去两倍以上。此外,《措施》针对海外人才和在站博士后规定了相关的人才公寓房,“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根据深圳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缴交年限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据规定,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如果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而已公开《措施》提出,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取得深圳市户籍的人才,不再需要等待社保缴交期限满期后才能参加公租房轮候。

  《措施》强化了对杰出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安居保障措施。《措施》规定,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市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此外,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

  根据2015年施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届满后可续租3年但应当缴交租金。在深圳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可以申请赠与所租住房。而新出台的《措施》里,杰出人才除了可选择10年免租200平方米住房外,还可选择领取住房奖励补贴,二者可选一项。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中,除杰出人才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560元至4800元/月的租房补贴,而《措施》将补贴最高金额提高到1万元,同时新增了免租入住最长3年、最大150平方米住房的选择。

  按照《措施》,每年市级财政用于人才工作的预算将高达44亿元,新增了23亿元。此外,《措施》在给各类人才“松绑”方面也有突破,提出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措施》提出,要建立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兼职制度,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灵活管理,比如优化我市科研人员赴港管理操作办法,争取赴港“一签多行”政策,为开展科研交流与合作提供便利化服务;将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探索实行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办法;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深入推进行业组织参与人才评价,以市场化选聘作为企业选人用人主渠道,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子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等。

  (深圳都市报记者代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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